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国纠办发[2010]6号)《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湘药政发[20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开遴选两家药品配送医药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医药公司参加遴选。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
1.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衡阳师范学院药品配送医药公司 |
家 |
2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内(2022.6.1--2025.6.1)。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质量,可以续签,最多续签2次。
服务地点:衡阳师范学院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需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至采购方账户,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单位每季度按照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纳入湖南省药品配送企业数据库和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并能实时向“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的药品批发经营医药公司。
(7))投标企业必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经营的药品品种、品规能满足我校医务室的用药需求,并自愿参加我校医务室药品的配送。
2.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新版《药品GSP证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持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②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近三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⑤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⑥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正、副本,新版《药品GSP证书》复印件至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资产管理处204室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注:1、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中的任意三个月; 2、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
3、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204室
4、联系人:刘老师
5、联系电话:0734-8486693
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18日